聯合報慶祝創刊六十周年,特別為讀者規畫「借鏡國外,提升台灣」系列專題。採訪團隊走訪英國、荷蘭、瑞典、丹麥、日本等國,向全球城市學習最先進的觀念,完成十二個專題。今起陸續每周刊出。
這十二個新觀念橫跨食衣住行各生活層面,也探討文化等人文領域,更針對台灣最迫切的社會議題,嘗試提出解決之道。我們希望藉這十二個專題,帶領讀者認識地球村新觀念,並刺激政府以外國為鏡,思考、轉化為適合台灣的新政策。
今天率先推出「社會住宅是好宅」專題。荷蘭是全世界社會住宅比率最高的國家,在首都阿姆斯特丹,社會住宅占了所有住宅的五成。荷蘭國民人均所得是台灣的兩
倍,但因為有大量的社會住宅,不但租屋費用只要市價三分之一;就算購屋,也因社會住宅,抑制房價漲幅,讓民眾不必被房貨綁住半生,所得運用更自由。
社會住宅在台灣還沒有真正出發,已先遭汙名化,民眾一聽「社會住宅」要當鄰居,就群起反對。本報採訪團隊深入了解荷蘭的社會住宅及政策,看到的卻是優美的環境、良好的維護,除非居住者點明,外人根本分不出和一般住宅的不同。
「借鏡國外」系列將以新媒體呈現新觀念。除了傳統的紙本新聞,還運用影音、多媒體報導、廣播等多元方式呈現;與Facebook、YouTube、推特、微博等社群網站連結,最後將集結成書。我們誠摯地邀請聯合報的讀者,一起走向數位匯流的新媒體時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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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水岸第一排」、「面對千坪綠地」、「國際級建築師代表作」、「百年經典」,台灣高價房地產常用這些廣告詞;但在阿姆斯特丹,成千上萬間的社會住宅都具備上述條件。這些房子超搶手,想住進去,平均得等七至十年。
緊鄰阿姆斯特丹中央車站東邊的舊碼頭區,近十幾年間,成了建築師的競技場。有結合老監獄建成的五星級飯店、酷炫音樂廳,造型像鯨魚的辦公室、住宅混合大樓,間雜小巧的運河,各式雕塑品,散布在街角、綠地間,旅遊業者還推出此地的建築之旅。
社宅豪宅 都在東碼頭
觀光客多半不知道,這裡看來高檔的住宅,有一半是台灣社區民眾避之唯恐不及的社會住宅。而且真正的豪宅就緊鄰而立,甚至還有精神疾病治療中心。
另一個觀光客不知道的是,由三個半島構成的東碼頭區,當初是因阿姆斯特丹市府發現周圍有人收購土地,為預防房價被炒高,都計規畫單位於是將原本半廢棄的碼
頭區轉化成住宅區。因為範圍很大,建設仍在進行中,且計畫又擴及到更大的填海人造島,已完成的部分已成為阿姆斯特丹住宅品質最好的地區之一。
再從中央車站往西十分鐘車程,有個阿姆斯特丹學派最具代表性建築群。這些紅磚樓房建於一九一○年代,當中最有特色的船屋(外形像條大船),將其中一小部分改成博物館,開放給外界參觀,每天一早就有人排隊等進場。
「誰說工人就得住爛房子」
這裡是荷蘭最早的社會住宅,當年就是專為低收入的勞工所建。
「誰說工人就得住爛房子!」當時滿懷社會主義理想的建築設計師刻意用價錢便宜的紅磚,加入許多建築語言,在細節上塑造「高雅」的印象,造就了這批風格特殊且饒富趣味的住宅。
導覽員說,當年雖然建材用得便宜,但造價驚人,市政府官員看到帳單,差點昏過去。
今天,這裡還是社會住宅。
住在船屋對街的丹尼爾庫菲(Daniel Kouffeld)表示,他申請這裡的社會住宅,排隊等了十年,去年年中搬了進來,他開心的不得了。
排隊十年 才能住進去
「等十年值得嗎?」在造船廠工作的丹尼爾說,「若是城外的社會住宅,的確不需要等這麼久,但想住進城內的人太多了,等十年是很常見的。」
歷史建物 不能擅動
他和「伴侶」及伴侶的女兒同住在這個二房一廳約七、八十平方公尺的房子,房租每個月三百歐元,因為還有其它補助,其實只需付二百二十歐元。
不過因為住的是歷史建物,所以屋子內外都不能更動。他說,類似的房子,若非社會住宅,月租金大約要一千歐元。
荷蘭法律明定,有伴侶(不一定要結婚,同性也可以)、有子女者,可優先承租社會住宅。
有小孩子 先住房子
有小孩就能優先以低價租到好房子,政府對於新生人口,生、養、教還有一堆補助,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,就算收入的百分之四十都要繳稅,荷蘭的生育率比台灣高多了。
政策面/貧富不隔離
一世紀領悟 不蓋集中國宅
荷蘭的社會住宅約有150多年,一開始是民間團體蓋了一些房子,收容一些老年、失依婦女。十九世紀末到廿世紀初,歐洲因工業革命開始快速工業化,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破壞,城市住宅大量短缺,受害最深的就是大量從鄉村到城市謀生的勞工。
當時不少投機資本家或地主為了賺錢,讓勞工住在擁擠、建造不良的房子,生活環境惡劣。也因為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嚴重,歐洲各國大約都是在十九世紀末、廿
世紀初訂定住房法案,規範政府有責任提供合宜的居住環境。荷蘭1901年訂住宅法,並沿用至今,社會住宅從那時開始大量供應。
荷蘭的社會住宅百年來多次變革,各地方政府對於申請的條件也各不相同。例如阿姆斯特丹市規定年收入低於三萬三千歐元(約台幣一百卅萬元)就可申請,約有半數市民都符合這個條件。
再如南部的馬斯垂克則規定,低於市民平均收入四成的人就可申請社會住宅,因當地超級有錢人不少,市民平均所得數字,被這些人拉高,所以約有六成市民可申請。
現在荷蘭的社會住宅和台灣國民住宅那類集中式樓屋完全不同,儘管在法國、德國、義大利等地,這類社會住宅都還很常見。
荷蘭在1960、70年代也曾經採用過這樣的方式,但荷蘭政府很快就察覺這種方式不理想。因為這類住宅常因造價考量,建在都市外圍,加上集中特殊族群,反而容易被隔離、治安變差,結果不但沒有解決原先的住居問題,反而製造更多難以解決的問題。
荷蘭於是透過各種都市規劃手法,修正社會住宅政策。現在,除非是拿到政府單位的建設計畫圖,根本分不出來,哪些是社會住宅,哪些是普通住宅。有些社會住宅是一整棟,有時是一棟樓有社宅也有一般住宅。
甚至,社會住宅也會出售,變成一般住宅。
簡單說,荷蘭的社會住宅是制度性的,而非住宅本身,不同的社會住宅有不同的門檻,有些是獲得政府補助取得七十年租賃權(土地國有),有些是接受政府補助,租賃一般房子,有些是按月接受政府補助又租賃社會住宅。
管理面/由法人負責
只賣使用權 「荷」包進帳滿滿
社會住宅的議題近來在台灣熱烈討論。社會上多數人支持興建社會住宅,但若要蓋在我家旁邊就「免談」,認為會造成房價下降、治安變差,於是執政者不斷改名稱,想在需求和汙名化間找到平衡點。
荷蘭最大住房非營利組織YMERE,興建、管理社會住宅有百年經驗,它的前主席雷思包爾(Lex Pouw)表示,「出售社會住宅的收入,是YMERE獲利的最主要來源。」
社會住宅也可成為金雞母,這是怎麼回事?
「是因為政府提供補助嗎?」
「不、不、不,荷蘭政府一毛錢也沒出。」看我們一頭霧水,包爾拿出紙筆,為我們揭開荷蘭社會住宅竟然可以賺錢的神奇公式。
包爾解釋,荷蘭政府只管住宅政策,管理或興建建物的是像YMERE這樣的法人機構在執行;以YMERE為例,每年投入約五億歐元整修新建各式房屋,管理的房屋數約八萬二千多個單位,2010年新蓋約一千八百間屋子。
他一再強調,YMERE不是營利單位,但為確保為荷蘭民眾提供合宜住宅的工作可長可久,YMERE興建社會住宅,也建一般住宅、店面、辦公室等。以阿姆斯特丹為例,土地幾乎是政府的,任何住宅建案,政府都會明訂其中要提供多少社會住宅。
對YMERE來說,手上的一般住宅或社會住宅都是資產,都要向政府付土地租金,所以建材沒有不同,社會住宅甚至更好。對承租戶來說,雖然付的房屋租金社宅和普通住宅不同,但因前者有政府補貼,管理者收入是一樣的。
包爾表示,荷蘭的社會住宅指的是房屋的使用方式,並不是指特定的哪間或哪棟房屋,再加上有時區域的使用方式會調整,或如這幾年鼓勵私有化(以減少政府負擔),有些原本用來當社會住宅的房子就會出售,當然買屋的人是買使用權,土地還是政府的,所以屋主要付土地租金給政府。
他說,因為社會住宅的租金上限政府會管控,所以出售社會住宅反而成了YMERE重要收入。但這些盈餘還是會回饋到相關的居民組織或活動,政府也會監督這些錢的流向。
包爾說,荷蘭的社會住宅政策也面臨一些問題,最主要是流動率低,住進去的人多數就不搬了,中產階級者尤其是問題的核心,所以就算阿姆斯特丹五成都是社宅,還是供不應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