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 / 葉育君
日期 / 2011.06
去舊除新的必要性?房子洗牆計畫!
隨著ㄧ波波都更計畫,老舊房子拆拆拆,舊社區被新的現代摩登大樓取代,試問,舊社區的情感,要去哪裡?對於古社區的記憶,要去哪裡?建材、石材來自於被掏空的河床,新房價往往比舊自家高上好幾倍,我們回首看看這是否一定需要被更換,被摧毀的舊房子,這背後的意義,多是建商的荷包滿了,城市的地價長了,但,這代價造成的無殼蝸牛一族,代謝所消耗的能源代價,或許促進了經濟繁榮,卻同時耗損了地球不必要的浪費。
每棟房子,在當初興建的時候,都是滿興歡喜的,用全新的面貌,迎接世人,但是經過風吹,日曬,雨淋 ,空氣汙染, 及不美觀沒有創意的鐵窗,增建,然後生鏽牆面增加了混合著灰色,鏽色,的痕跡 ,白色的瓷磚牆,變得又灰 ,又老,不均勻的膚色,像失寵的黃臉婆,或乾脆出租外牆,把灰譅的外牆給遮住斗大的招牌,房子沒有情緒的掙扎,只有大大的標語,幾個十年後,又聽到了: “該換房子了!”人的記憶沒有辦法延續,社區感情也被中斷。
每個國家關於懷舊的情感可能都不一樣,已開發國家如歐洲或觀光大城,用文化保存古建築來代替增加新建築,因為在旅人的路途上,可以藉由食物,風俗,來了解一個國家,而建築景觀更是一個活的歷史博物館,原來是建1900年的火車站,是從巴黎到奧爾良的鐵路的終點——奧賽車站。1939年進入巴黎的鐵路取消,車站關閉。1978年被列為受保護的歷史建築,1986年改建成為博物館,法國為第一個為保存古蹟立法的國家,政府每年釋出的資金用於修復和維護古蹟文化,各地區也有相對硬的機構,負責調查和監督文物古蹟的現況及維護情況 , 政府每年根據計畫,作出預算,對4660處古蹟進行修復算,對3500處進行维修。
雖然台北市政府推出 「好社區新風貌,清理家園環境」,就是針對老舊建築物外觀進行改善,針對外牆清洗、老屋拉皮等各項方案提供補助,但是效果卻不彰顯,必須由大樓管理委員會提出,而試用的空間,僅限於面臨20公尺以上道路之觀光區域,公園,交通樞紐,等500公尺範圍內的建築,並且因為,大多建築皆有不合法老舊招牌,大量的降低審核的成功率,2010年10月前截止,21申請件,僅有7件通過。是否是宣導不夠問題?抑或是條件太嚴苛?如果某件決策是對市民好的,對市容好的?那有無可能仿效法國一樣,舊大刀闊斧的執行下去?
讓窗前多一片天-日式老建築整修重生計畫
隨著都更計畫,代表著老爺爺奶奶時代的日式建築,也一個個被新的大樓所取代,逝去老式日式建築,象徵什麼?一個年代的消失,某種反殖民的反撲,功利主義,某片遼闊天空的消失?
最近,朋友住的地方,位於杭州南路的巷子內,一整排台大的日式宿舍,聽說,所有都要被拆了建新大樓。市政府衡量都更計畫的價值利益,往往是地值上的增值:亦就是同一土地上,可販售有商業價值的土地變多了,同一片土地上,可見的利益變多了,利益,是進了資本家口袋裡, 然而,那代表著台灣曾經的殖民文化,曾經代表某種生活型態,曾經記憶裡的:檜木、楠木、杉木 的木頭香味,塌塌米的記憶、三代同堂的記憶花園裡樹蔭 下的記憶,是否也在這快速代謝中消失殆盡?
記得,去年來台灣駐村的藝術家Masaru Iwai 提出了一個計畫,一個關於日式建築整修計畫,藉由已經在台灣選擇定居的日本人,經由他們的手,重新整理一個過去他們上一個年代的回憶,藉由他們的手,重建一個新台灣人(台灣的日本新住民)的新記憶。
位於新生南路上,1920年代件的,曾經是黨外份子,保有人文歷史第一個被定為是定古蹟的“紫藤蘆“,是個日式建築藉由民間力量,市府保存,的一個好例子,他不但是外國朋友中台北必經之地,也是個保有古蹟、歷史,也是個創造意義,古蹟再利用的典範,“紫藤蘆“是ㄧ群學術界,藝文界,茶藝界,台北市民爭取保留下來的活古蹟,他的成功保存並非來自幸運,但,又有多少可以被珍惜,再利用的活古蹟,正在一點一滴,被當作古廢墟,被高樓取代。
北投溫泉博物館照片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tiffanytiffanytiffanytiffany/article?mid=6506&prev=6508&next=-1
紫藤蘆(照片出處;http://photo.pchome.com.tw/emmalee/130651649571 )
「2011老屋改造大作戰」改造基地徵選活動即日起開始收件!
http://www.uro.taipei.gov.tw/ct.asp?xItem=1902563&ctNode=12856&mp=118011
不必靠拉皮,也能美化住家門面 花政府錢 清洗外牆抬房價
http://key88.net/article26809.html
台北市都更處 外牆補助申請
http://www.uro.taipei.gov.tw/MP_118011.html
紫藤蘆
http://wistariahouse.com/
文化資產保存法
http://www.cca.gov.tw/law.do?method=find&id=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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